盧旺達國旗
盧旺達於2001年10月25日起改用現行的國旗,它的设计者名叫阿方索·基里莫贝内西奥(Alphonse Kirimobenecyo),是一位工程師兼藝術家.
旗幟上包含藍(代表人民必須為和平而戰方能使經濟持續成長並帶來快樂生活)、黃(代表人民必須安居樂業以促進永久的經濟發展)、綠(象徵藉由人民合理的開發達到繁榮的希望,也象徵國家的資源)三色,以及右上方有一太陽標誌,24道光芒指引著全國人民,也表示團結一致、純真透明,與對抗無知的奮鬥.
横向为390个单位,纵向比为132:65:65. 太阳的中心坐标为(320,68),内圆,外圆,光芒顶点的半径分别为11,12,42个单位.
旗幟上包含藍(代表人民必須為和平而戰方能使經濟持續成長並帶來快樂生活)、黃(代表人民必須安居樂業以促進永久的經濟發展)、綠(象徵藉由人民合理的開發達到繁榮的希望,也象徵國家的資源)三色,以及右上方有一太陽標誌,24道光芒指引著全國人民,也表示團結一致、純真透明,與對抗無知的奮鬥.
横向为390个单位,纵向比为132:65:65. 太阳的中心坐标为(320,68),内圆,外圆,光芒顶点的半径分别为11,12,42个单位.